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哪些单位应参加失业保险?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普遍性、互济性和社会化等特点,凡制度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不论所有制形式、隶书关系和经营状况,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的费率是多少?
缴费单位为2%;缴费个人为1%。
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社会保险费按月征缴。缴费人应当于每月三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审核,因特殊情况不能即时审核的,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二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人必须于每月十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并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地税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申报、缴费期限最后一日,如遇公休节假日可以顺延。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以后,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本人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求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获得再就业服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医疗的,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还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些都是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形。
职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
(1)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按月领取门诊医疗补助金,患病住院治疗还可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
(3)免费参加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免费参加1次职业培训或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按在职职工的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
(5)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府给予的诸如工商、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怎样参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免费参加1次职业培训,培训项目由失业人员自主选择。
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程序
由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审批表》,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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